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贷款购房。公积金贷款因其利率较低、办理手续简便等优点,成为了许多市民的首选。关于深圳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许多人并不完全了解。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深圳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并提供操作指南,帮助您轻松申请到心仪的贷款。
一、深圳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1. 申请人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在深圳缴纳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
(3)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无不良信用记录;
(5)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2. 房屋条件
(1)房屋位于深圳市行政区域内;
(2)房屋用途为住宅;
(3)房屋所有权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
(4)房屋价值合理,符合贷款政策要求。
3. 贷款额度条件
(1)单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房屋价值的70%;
(2)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4人以内,不超过400万元;
(3)超过4人的家庭,最高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深圳贷款额度为600万元。
4. 贷款期限条件
(1)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2)贷款期限与申请人年龄之和不超过65年。
二、深圳公积金贷款申请流程
1. 缴纳公积金
申请人需在深圳缴纳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才能申请贷款。
2. 查询公积金账户
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查询公积金账户余额和缴存明细。
3. 提交申请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等身份证明材料;
(2)收入证明、工作证明等还款能力证明材料;
(3)房屋买卖合同、房产证等房屋证明材料;
(4)贷款申请表。
4. 受理与审核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
5. 签订贷款合同
申请人按照审核结果,与贷款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6. 贷款发放
贷款银行按照合同约定,将贷款发放至申请人指定的账户。
深圳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相对宽松,但申请人仍需满足一定条件。了解并掌握这些条件,将有助于您顺利申请到心仪的贷款。在此过程中,请务必保持耐心,按照规定的流程办理,相信您一定能成功申请到公积金贷款。
要想在深圳办理额度达九十万元的公积金贷款,客户需得满足以下几点条件才行:
1.得和其他缴存有住房公积金的人一起申请才行(比如配偶、父母),因为在深圳个人单独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只能达到五十万,只有两人及以上共同参与,贷款额度最高方可达到九十万元。
2.深圳公积金贷款额度为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4倍,所以主借人和共同借款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总和大约不能低于64285.714元。
3.借款人申请当月之前有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六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均为非正常缴存状态)。
4.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除此之外,借款人还需要有稳定合法的经济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征信报告里没有不良记录或严重负面信息。
您好,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2.借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深圳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3.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4.购房首付款证明;
5.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6.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1.个人与所在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深圳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2.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3.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4.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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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下列第1至第8条全部条件的,购买新建商品房、保障房、存量商品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下列第9至第19条全部条件的,可申请商业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1.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或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的为非正常缴存状态)。本市和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
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信用状况认定见《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
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4.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5.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6.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在贷款办理期间遇政策调整的,以公积金中心受理公积金贷款的时间为准,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处理,但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7.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8.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1)职工购买的住房存在除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的;
(2)购买单套住房部分产权份额的;
(3)职工与父母、配偶、子女之间买卖住房的;
(4)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未按照《暂行办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缴存公积金,或者存在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汇补缴公积金、调整缴存基数、挂靠单位缴存公积金等违法违规情形的。
9.申请人或者配偶应当在本市已办理了用于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的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不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且该贷款尚未结清;
10.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或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本市和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
11.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12.申请人提前偿还部分或者全部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申请,已经取得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同意;
13.申请人或者其配偶是申请商转公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深圳的权利人;
14.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信用状况认定见《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
15.申请当月前6个月内,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未出现贷款逾期记录,且符合规定的信用状况标准;
16.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要求的担保(抵押或者质押);
17.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在贷款办理期间遇政策调整的,以公积金中心受理商转公贷款申请的时间为准,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处理,但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18.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19.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1)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存在除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的;
(2)原商贷用途为购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深圳买单套住房部分产权份额的;
(3)原商贷用途为职工与父母、配偶、子女之间买卖住房的;
(4)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未按照《暂行办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缴存公积金,或者存在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汇补缴公积金、调整缴存基数、挂靠单位缴存公积金等违法违规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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